新車汰舊換新補助

「報廢或出口舊車換購新車定額減徵新車貨物稅」全國性政策宣導

於本條文生效日起5年內,報廢或出口登記滿1年之出廠4年以上汽缸排氣量150立方公分以下機車,於報廢或出口前、後6個月內,購買新機車且完成新領牌照登記者,該新機車應徵之貨物稅每輛定額減徵新臺幣4千元。
申請汰舊換新方案後,我們會將文件提交給政府機關,政府單位會於3-4個月內,將補助款匯至您的戶頭。
二行程機車汰舊換新,除了享基本貨物稅4000元補助外,環保署還有額外補助500元。各縣市政府加碼補助,請參照各縣市政府補助二行程公告之內容。